同时,还应考虑工程单位费用的优化问题,从而选择费用增加较少的关键工作为压缩的对象。
2.5建筑工程的工期延期的控制
工期延期是由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合同缺陷、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是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建筑企业在工作中,应注意区别工期延期和工期延误的概念,依理分清延误与延期的责任,从而合理把握后续工作进度。当建设工期延期事件发生后,工程承包或分包单位要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监理工程师(即工程延期意向通知书)、业主及工程相关管理机构,以便于监理工程师、业主及工程相关管理机构尽早了解所发生的工期延期事件,及时做出一些减少延期损失的决定或工期变更方案。同时,工程承包或分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或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及工程相关管理机构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及工程相关管理机构提交详细的工期延期申述报告。当建筑工程延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承包或分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提交更终详细的申述报告时,应先向监理工程师、业主及工程相关管理机构提交阶段性的详情报告。对于复杂问题导致延期,而工程承包或分包单位又无能力准确界定工程延期的技术特性时,工程承包或分包单位应及时邀请监理工程师、业主及工程相关管理机构或同行业专家做准确坚定工程延期原因,并做详细记载。待工程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或分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
3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进度的合理控制是建立在遵循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可行性的基础之上的。盲目的追赶进度会引起施工质量本身有所偏差,尚为不可取。对于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所产生的特殊性问题应严格按照规范建筑工程双方或多方的合同、条款细则尽可能更细致、技术条款更符合国家标准、合同各方更加平等对称等进行评价以避免因争吵更多的延误工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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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波;;浅谈大型土建项目的施工[j];科技促进发展(应用版);2011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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